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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源论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思考三则
2013-05-14 来源:《威尼斯欢乐娱人城v3676报》326期 作者:李有庆

    学习十八大报告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联系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现实状况,笔者经初步思考,想就以下三个问题谈点不成熟的看法。

     一、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是世界性课题
    如何认识和解决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辩证关系,如何正确处理好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和上层建筑特别是思想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问题,始终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回顾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两次中国化、时代化飞跃,以及在这一理论培育的核心价值体系、核心价值观的巨大作用下,中国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取得的辉煌成就,就是对思想上层建筑反作用的最好证明。再让我们放眼世界发达国家的现实,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可谓世界前列,但人们的精神危机却日趋严重,以强凌弱、推行霸权,欺负侵略弱小国家等精神、道德价值表现,已为世界人民担忧和愤慨。正如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在其生前的最后著作《超越和平》一书中所惊叹:随着冷战的结束,美国首要解决的国内问题不是就业、不是医疗保健、不是财政赤字,而是精神和文明的堕落,并且强调:“这是困扰美国一切问题的根源。”
    同样,当前我们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也凸显解决精神文明、价值理念的紧迫性和艰巨性。特别是从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以世界独一无二的高速增长,GDP增长了近百倍,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群众生活也得到迅速和显著改善。但人们在“先富”、“快富”思想的支配下,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甚至为一己私利,不惜投毒放火等犯罪行为,严重影响和破坏了社会的安全稳定。一手软一手硬,传统的“全心全意”、“毫不利己”、“助人为乐”、“遵纪守法”、“敬业爱岗”等价值观遭到抵制和破坏。因此,及时重建与新时代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成为我国最紧迫的重大任务。正如世界著名管理学家德鲁克所言:“任何时代,人类作为社会和政治的存在,必须要有功能正常的社会,正如人类作为生物的存在,必须要有空气以供呼吸。要用社会价值观、社会纪律、社会权利和社会组织来建社会”。由此说明,人类世界各个时代对价值观的需要,就像空气一样,不能缺失。

    二、思想理论的新成果意义重大
    在当代中国,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从胜利迈向新的征途,取得更加辉煌成就的主体意识形态体系和内容,已写进党章和宪法,编成了教材进入课堂,但维系支撑社会制度,规范社会秩序、凝聚人心和社会力量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此之前,中央仅仅只是从总体上提出其基本框架,具体内容还停留于学者的探讨中。十八大报告在深刻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第一次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次,凝练出简明扼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内容,即支撑我们国家的价值标准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维系我们社会秩序的价值原则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培育支配公民个人的价值准则是“爱国、敬业、诚信和友善”。十八大报告的这一思想理论成果、文化价值贡献,为我们在我国社会大变革、大转型的关键时刻,指明了国家未来社会建设要坚持的价值目标、社会理念和培育合格公民应坚持的基本道德原则,从而完整系统地解决了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公民、社会和国家三大层面应遵循的价值目标、道德准则。三者相辅相成,构成有机统一的整体,是兴国之魂、立国之本、强国之基,是面向世界、走向未来的美好理想,凝聚民族精神、增强国家软实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支柱。毋庸置疑,在这一强大精神价值观的引领、支撑、维系下,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定将更加顺畅、步伐更加稳实、成就更加辉煌。
    十八大报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观提到新的高度、作出新贡献,再次彰显了中国共产党敢于探索的理论勇气和理论自信,又一次证明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创新精神。

    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度保障和表率作用是关键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键是要有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的保障。因为无论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还是建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更不用说让人民行使民主、自由、平等、公正的权利,所有这些都离不开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符合的国家的法规和制度来保障。只有在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制度与我们倡导的核心价值观相一致的条件下,才能使公民对我们的核心价值观产生认同和信仰,才能内化于心灵,外化于行动。反之,如果我们的政策、法规和制度与核心价值观相违背,与公民所见新闻不一致,不仅会使公民对核心价值观产生疑问、动摇,甚至还会产生对制度的否定。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要求党和国家的各级干部率先垂范。古人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孔子讲:“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作为干部、领导者,首先要至力于圣人之道,“苦其心智、劳其筋骨、修身养性”,成为“仁人”,才能服众,被群众推荐、拥护。常言道:“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榜样的力量最有效。因此,各级党政干部都应该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自觉的精神和价值追求,都要把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和精神品格,作为自身素质的内在需要。亲力亲行,比“十打纲领”更重要更有效。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中央政治局决定的“八条”,首先要从政治局同志自身做起,用各级干部自己的表率作用,来促进核心价值观的建设,是时代和群众的强烈期待。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是各级干部应具有的价值追求,也是我们广大人民群众应该共同信奉的道德理念和价值取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既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国家和安居乐业的社会理想,是全国各民族共同的价值目标和社会理想,那么就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需要我们每个人都把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当作一份责任,化为实际行动,使之扎根于现实生活,表现于我们的具体行动中,只有如此,我们快乐的精神家园和美好的社会理想才会变为现实。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确立,需要一个发展过程,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一劳永逸,它需要通过持续不断的社会化、群众化、常态化的培育、践行过程。只有通过逐渐转化为我们的日常生活理念和行为准则,转化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质,使人民大众深刻感受到,它不仅是建设理想社会的需要,也是我们立业、成家、育人、文明交往,待人接物、修身戒行的内在需要。在此基础上,当其转化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内在信念和外在自觉行动,成为真正植根于人民群众的心灵,表现于我们的社会生活,成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不断文明进步的强大力量的时候,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的任务也就大功告成。毫无疑问,在十八大精神的指引下,在中央政治局“八条规定”的规范作用下,在全党和全民的强烈呼唤、期待和共同努力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价值观的建设、培育和践行,定将不断从深入人心,外化于行动,成为引领社会前进、规范社会秩序、凝聚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和谐社会、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复兴中华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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