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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云南立案登记制实施3年:服务新升级 立案不再难

2018-05-31 来源:转载 作者:云南网
 

 

耐心接待当事人

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在全国法院正式实施,云南各级法院同步推进,如今整整3周年。

3年来,面对每年10多万件立案数量的“井喷式”增长,云南各级法院在兑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庄严承诺的同时,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与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及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等配套制度同部署同推进,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效,确保案件质量。

随着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立案难”基本成为历史,诉讼服务全新升级,人民群众办理诉讼事项有了更多新渠道,越来越多的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改革带来的效率提升,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办理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畅通渠道 形成登记立案新格局

走进省高院一楼服务大厅,一字排开的开放式窗口井然有序地开展服务,如果不知道应该先办哪一个事项,大厅中央的导诉台能为大家解答问题。工作人员说:“只要材料齐备,20分钟内就能为群众立案。”

20分钟立案,是我省各级法院在实施立案登记制过程中自我加压,对当事人作出的承诺。兑现这一庄严承诺,需要有畅通的立案渠道做保证。

3年来,云南各级法院科学优化传统立案,通过畅通大厅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巡回立案等常规立案渠道,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当场立案。

2017年,云南各级法院共登记立案39万余件,不立不裁的现象完全杜绝,当场立案率达97%以上,对材料不全的起诉案件实现100%一次性告知。

网络时代如何让群众少跑腿?云南各级法院推出网上立案。当前,全省共有100多家法院开通网上预约立案和网上立案,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立案手续。2017年,省高院还为全省148家中基层法院及诉讼服务站统一配发170台“诉讼服务一体机”,当事人可以就近自助立案。

针对跨区域纠纷不断攀升的现状,云南各级法院与周边法院建立了跨区域诉讼服务协作机制,如“文红曲两州一市”“滇黔桂三省(区)两州一市”跨区域诉讼服务协作机制,川滇藏青四省(区)六中院司法协作机制等,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经过3年的努力,目前,云南各级法院已经形成以当场立案为主体,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等为支撑的登记立案新格局。

2017年,威尼斯欢乐娱人城v3676对云南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效进行第三方评估,通过实地调查、访谈当事人、问卷调查律师、分析法律统计数据,项目组随机抽取60个法院做282项指标评估,认为立案规范化优良,改革成效显著,社会反响良好。

服务升级 打造诉讼服务新体系

云南少数民族众多,各地区民族构成、经济发展、诉讼需求等差异大。省高院结合这一特点,积极推进全省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先后在全省三级人民法院建成149个诉讼服务大厅,全力打造集诉讼引导、立案登记、案件查询、材料收转、判后释疑、信访接待、投诉举报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优质诉讼服务。

为充分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云南各级法院提出了“七彩美丽云南、多彩诉讼服务”的发展理念,鼓励各级法院积极探索尝试,使诉讼服务中心由过去单一的窗口服务,转变成集诉讼服务、诉调对接、小额速裁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怒江州贡山县独龙江乡聚居着4350位独龙族群众。2014年11月初,怒江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独龙江人民法庭落成后,便设立了具有民族特色的诉讼服务站。如今,这个全国最偏远的地方,即使是大雪封山,也能通过远程视频等形式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

西双版纳州、临沧市、红河州、普洱市等边疆民族地区法院均在诉讼服务中心标牌标识上增加当地少数民族文字,印制少数民族文字诉讼指南材料,安排懂当地民族语言的工作人员到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拉近了法院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距离。

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整合化解纠纷的各种力量,完善和创新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渠道。晋宁区法院成立“何珍法官工作室”,打破已有的诉讼服务格局,与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相衔接,将诉讼服务分别向诉前、诉后做时间性拓展,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全面的诉讼服务。宾川县法院在全县每一个村委会公布服务电话,延伸服务范围,实现了诉讼服务全覆盖。

全省各级法院还依托“司法信息网”和12368诉讼服务语音热线,为人民群众办理诉讼事项提供更新更便捷的渠道。

整合力量 构建多元化解新机制

从2016年6月开始,各级法院探索将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相结合,统筹推动多元化解工作,通过繁简分流的机制,推进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和案件速裁。

矛盾化解不能单靠一家之力。云南各级法院通过完善诉调衔接制度,与医患、保险、物业、家事、交通事故、证券期货等行业调解组织深入对接,与保监会云南监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由昆明地区试点拓展到云南各州市所在地基层法院。

省高院与司法厅联合发文确定8家试点法院和7家公证机构开展公证调解、取证、送达、保全和执行等司法辅助服务。据统计,公证机构参与官渡法院送达工作后,成功送达率和成功调解率明显提高。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引入公证员参与执行后,查封解封、财产查控、文书制作、执行送达的平均用时缩短77%。司法辅助公正参与的云南实践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边境州市法院立足沿边优势,探索开展多元服务中外当事人的机制。文山州富宁县、麻栗坡县、马关县等建立了边境诉讼服务站,德宏州瑞丽法院在姐告国门距边境仅有500米的地方设立“国门诉讼服务站”,开展诉调对接,引导中外当事人快速解决纠纷,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在全国法院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座谈会上,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姜启波充分肯定了云南各级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富有特色的做法和成效。他说;“云南通过卓有成效的探索创新,打通了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在全国而言,司法为民工作走在了前列。”
原文链接:society.yunnan.cn/html/2018-05/14/content_52047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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