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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授丹尼尔·米德夫为法学院师生作讲座
4月25日下午,来自美国的法学教授丹尼尔·米德夫到法学院开展了主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专题讲座。法学院院长高崇慧、副院长马慧娟以及学院杨超、李丹萍、张玲等几位老师和70余名研究生、本科生参加讲座。讲座由佴澎教授主持。
米德夫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一个立法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经济效率,保证商品在最大的竞争下能够物美价廉,避免商家垄断市场,防止政府腐败问题。而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投诉处理,这是我国法律的一个创新内容,摒除了“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内容,有了明确性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但是,对于这个监督管理的内容,仍存在问题。
米德夫表示,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现代沃尔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判决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上诉”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目前仍存在着问题:“国家财政部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之间存在相互“踢皮球”的现状。国家财政部门履行监督职能,有权限处理投标组织的不合法问题,但却将之处理为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然后将责任转移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问题。
对于杨超的提问,美国是否有《政府采购法》。米德夫表示,美国并没有这样的法律。他提出,法律需要在适合的环境中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