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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岳树民到我校作讲座
岳树民介绍了当前税收及税制改革、结构性减税以及几个主要税种的改革问题,重点分析了结构性减税涉及的税基、纳税主体、税种、税系、税基和税率等问题,这也是当前财政学领域的前沿热点问题。他认为,结构性减税是一种有增有减,对税制进行结构性调整的税制改革。这不是普遍减税,而是选择性减税。不是单纯的减税,而是在适当减税前提下的一种税制的结构性调整。
他认为,实施减税政策对于“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扩大最终消费为重点,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宏观调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新形势下的税制改革在总体上会减轻企业和居民的税收负担,但并不应该是单纯的减税,还应对某些税种实施增税措施,缓解财政压力,应对庞大的财政支出需要。结构性减税是税制优化的要求。通过有增有减的结构性调整实现税制的优化,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功能完善的税收制度。通过结构性减税推动经济运行中结构、机制的优化。适当减税是为了改善民生,某些方面的适当增税也是为了改善民生;政府行为的核心就是改善民生、保障民生。最后,他分析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消费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房地产税改革、环境税改革问题。
岳树民还与参会师生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热烈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