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档案内容包括:
1、高中档案
2、大学档案
(1)毕业生登记表
(2)成绩单
(3)学籍卡
(4)党团材料
(5)奖惩材料
(6)《报到证》或《登记证》通知书
二、毕业生档案去向:
1、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人事主管权或托管在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且明确接收学生档案,需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
2、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入学时户口迁移到学校,毕业离校时需把户口托管在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的,档案可以一同托管。(注:不可单独托管档案)
3、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就业单位不接收档案的,一律投递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如: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具体视当年的各省市的接收函。
4、考取研究生,按调档函的地址投递。
二、毕业生档案投递、提档方式
根据学校2016届毕业生档案的投递、提档要求
1、毕业生档案原则上由邮政特快EMS专递到档案的去向地址、单位。
2、应个别单位的特殊要求,档案如需学生自己提取后交用人单位的,提档时需提供盖有用人单位公章的《调档函》或《提档函》,函件中需出现“同意档案由学生本人提取后交单位主管部门”等字样,学生提档时需签字并按手印。
3、凡需投递到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和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的,由学校招生与职业发展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派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