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就业协议书的基本流程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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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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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需出示个人有效证件(学生证优先、一卡通、身份证),登记就业协议编号,个人联系电话及签字。另: 就业协议书按照管理规定不能代领,如遇特殊情况(如毕业生本人在外地急需用而之前未领取过),代领人提供自己有效证件同时提供委托人代领委托书(委托书包含代领人个人信息、委托人个人信息、代领事由及委托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委托书需学院盖章后才有效)方可代领。
2.专业填写为专业全称(如会计学、财务管理),培养方式:统招;
3.就业协议书“乙方情况及意见”一栏,要如实填写单位信息,明确是否需要报到证,是否接收档案和户口,以及报到证上开具单位全称,档案转寄和户口迁移的地址及单位全称。因自己填写信息有误造成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地址和档案寄送地址有误的由自己承担全部后果(如档案寄错地址);无自主用人权单位(户口和档案由第三方机构保管非单位自己保管,如档案放在某某人才市场)要盖“乙方上级主管部门意见”这一栏的章(即第三方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4.“丙方(院、部、所)意见”一栏,由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行政章;
5.“丙方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一栏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特殊情况时(如签约单位在外地,“乙方使用意见”这栏无法及时盖章),可写一份情况说明(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且学院盖章后有效)交给就业主管部门,“丙方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这栏就可以盖章;在毕业生主管部门盖章时要登记签约单位并签字确认;
6.就业协议一式四份,内容填写完整,盖完所有公章后一份交签约单位,一份交学院,一份交学校就业主管部门,一份自留;就业协议书复印,彩印无效,遗失需要写遗失情况说明(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且学院盖章后有效)交给就业主管部门方可领取第二份;
7.与单位解除就业协议时,要将就业协议一式四份和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一同交回。待主管就业的领导审核后方可领取第二份;
8.空白表一律不给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