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办理服务流程


作者:招生与职业发展处
时间:201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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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017年,我省将实施“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预计3年扶持2万名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带动6万人就业。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十百千万计划”,内容为:1.评审认定10个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2.向100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实施3-5万元的无偿资金资助。3.对1000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二次贷款贴息。4.加大大学生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力度,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前2年的学生纳入培训对象范围。

一、 创业示范园申请入园流程

1.五华区—北理工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五华区—北理工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由五华区政府与昆明北理工科技孵化器共同建设,位于昆明市学府路690号金鼎科技园内,致力于长期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免费的创业场地和系统的创业孵化服务。

2.入园程序:按照提出申请、受理、评审、签署意见、签署入园协议、办理入驻手续等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入园申请人向五华区—北理工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

2)受理。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对项目进行初审,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入园要求的企业做好登记,建立档案。

3)评审。管理办公室组织评审组对创业项目进行现场入园评审,并作出评审意见,三个工作日内由管理办公室作出项目评估结果。

4)签署意见。根据评审结果,管理办公室对符合入园条件的创业团队或个人发出入园通知;对不符合的说明原因,退还申请资料。

5)签署入园协议。管理办公室与同意入园的创业团队或个人签署入园协议。

6)办理入驻手续。正式进入创业园时,管理办公室与入园的创业团队或个人办理办公室和办公设备借用、验收等手续。

3.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创业团队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创业计划书,入园申请表,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如已进行工商、税务登记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等。

4.创业服务和优惠政策

1)免费入驻。为每个创业团队提供免费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网络平台,水电费全免。

2)中介服务。提供工商代办、财务代理、年度审计、法律咨询、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认证服务、资信评估等服务。

3)项目及知识产权申报服务。提供入驻孵化器、申报创业成果、知识产权咨询和知识产权规划申报等一条龙的服务;为具备条件的创业企业提供技术转移、项目合作,组织企业参加成果展示和洽谈会。

4)投融资服务。通过“大学生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股权投资,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大学生创业。

5)创业导师服务。形成创业联络员-创业辅导员-创业导师的三级辅导结构体系,从创业规划、企业管理、产品推广等方面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对一”的指导。

二、无偿资助扶持业务流程

1.无偿资助。指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毕业5年内、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经项目评审后,给予35万元一次性无偿资金资助。

2.无偿资助资金作为创业项目经营性资金,主要用于房租、经营场所装修、加盟、机器设备购置、采购货品等方面的支出。

3.项目申报流程。按照申请受理、资格审查、初审、复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1)项目申请人向工商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资格审查和初审。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实地调查,填写《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综合审核。

3)复审和公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扶持项目竞争力、创新性、可塑性等进行综合评审,选定扶持项目并确定资助金额,并进行公示。

4)复核确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各州(市)上报的创业扶持项目审核确认。

5)资金拨付。省财政厅确认后拨付。

4.申报所需材料。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经营规划书》。

5.注意事项

1)每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为当年6月底前(2014年为10月底前)。

2)每年8月底完成资料上报。

3)无偿资助项目在拨付首期资金3个月后对选定的扶持项目进行中期评审。

4)扶持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只可申报1个项目。

三、二次贷款扶持业务流程

1.扶持对象。对经“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稳定经营2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偿还贷款记录良好、已还清全部贷款、并按期纳税的优秀大学生经营实体,通过项目评审后,每年评选1000个,协调金融机构再次给予2年期50万元以内的贷款扶持,并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

2.项目申报。二次贷款贴息项目全年均可申请。

3.受理机构。项目申请人工商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4.申报材料。申请者应按国家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同时还需提供经“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的首次创业贷款按期还款凭证和贷款结清证明、按期纳税凭证、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劳动合同。

5.贷款经办流程。按照现行小额担保贷款运作模式执行。

四、大学生创业场租补贴

1.对象范围。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毕业1年内、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未享受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的经营实体。 

2.补贴标准。经审核,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场租补贴。

3.项目申报流程。按照审请受理、资格审查、初审、复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1)项目申请人向工商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资格审查和初审。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实地调查。

3)复审和公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扶持项目竞争力、创新性、可塑性等进行综合评审,选定扶持项目并确定资助金额,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公示。

4)复核确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各州(市)上报的创业扶持项目审核确认。

5)资金拨付。省财政厅确认后拨付资金。

4.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

5.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或团队可申报1个创业扶持项目。

2)扶持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享受。

3)申报时间:当年6月底前,2014年为10月底前。

五、大学生创业网店补贴

1.对象范围。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2014年后毕业、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

2.扶持要求。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开展电子商务的经营形式(其所依托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企业应在商务部门公示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之内),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3.扶持标准。经认定后,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网店补贴。

4.项目申报流程。按照审请受理、资格审查、初审、复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1)项目申请人向工商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资格审查和初审。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实地调查。

3)复审和公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扶持项目竞争力、创新性、可塑性等进行综合评审,选定扶持项目并确定资助金额,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公示。

4)复核确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各州(市)上报的创业扶持项目审核确认。

5)资金拨付。省财政厅确认后拨付资金。

5.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

2)学生创业网店补贴还需提供:申报前6个月的支付平台交易明细、收入证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若项目申请者未办理工商注册,需提供创业项目“网店”网址注册材料、网店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等相关材料。

6.注意事项。

1)所依托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企业应在商务部门公示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之内。

2)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3)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或团队可申报1个创业扶持项目。

4)扶持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5)申报时间:当年6月底前,2014年为10月底前。

六、贷免扶补一次性创业补贴

1.申请条件。对享受“贷免扶补”政策首次创业成功并稳定1年以上的创业者。

2.补贴标准。带动我省35人(含5人)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我省6人以上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业的大学生,再增加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元。

3.申请流程。创业人员于每季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交工商登记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后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后,经财政部门复核后,在3个工作日内报上级人力资源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

4.个人申报材料。需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书、《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云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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