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博物馆育人功能发挥的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发动我校学生利用假期时间进行财会历史研究和文物采集活动,并将此项活动长期化。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校学生(含我校在册的本科生及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首次活动时间(本征集工作将会长期接受成果)
10月1日-10月8日。
三、活动形式
个人或组队自由计划安排调研(调研地点和对象的选择可结合第五点要求内容考虑)。
四、征集内容
(一)中国少数民族财会历史研究相关文字资料。
(二)与中国少数民族财会历史相关的实物。
(三)参加活动者本人未经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成果(需同时提供原创申明),报告成果可包括文字、图片、录像资料。
(四)与中国少数民族财会历史相关人物的访谈记录(包括文字、录音、录像记录)
五、提供文字资料、实物、研究成果、访谈记录的具体要求
(一)文字资料
所提供的文字资料须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1.生成于20年以前;
2.具备历史信息、有研究或是保存和展示价值;
3.与中国少数民族或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财会历史相关。
在满足以上特征前提下,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收集:
1.各地档案馆、博物馆、文管所、文化馆、图书馆、地方志办等机构、行业协会或类似机构收藏的纸质文献资料。
2.各级政府、行业协会等发布的各类会计政策、制度、规章,各类会计主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制定的内部会计制度等。
3.采集的研究成果、教学资料(教材、教案、讲义等)。包括直接以中国少数民族会计发展史、中国少数民族会计思想史、中国少数民族会计历史人物研究等有关的研究成果、新闻报道、工作通知等。是否已公开发表不限。亦可以包括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史、财政史(赋税史)、金融史(货币史)、民族史等有关的研究成果。
(二)实物
所提供的实物也须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1.生成于20年以前;
2.具备历史信息、有研究或是保存和展示价值;
3.与中国少数民族或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财会历史相关。
实物包括直接或间接与会计核算或财会工作者相关的实物资料,主要有:
1.会计信息载体。包括会计核算需涉及的资料和会计核算工作生成的资料。
(1)原始凭证。包括各类核算主体核算时涉及的各类自制和外来原始凭证。例如发票、收据、实物收发凭证、债权债务结算凭证等。也包括反映特定历史阶段经济发展特点的各类有价证券和无价证券(如粮票、布票)、实质充当原始凭证的其他资料等。
(2)会计账簿。包括各种用于经济业务核算和管理的分类账、日记账、备查账等。含云南民间、民族地区兼具账簿功能的各种核算资料。
(3)会计报告。包括各种具有相对固定格式和披露规范的对外会计报表和报告,也包括核算主体内部使用的各类会计报告、实质充当会计报告的其他资料等。
(4)其他会计信息载体。包括会计工作中用于成本计算、核对、汇总等工作而生成的资料;也包括内部审计、监察、稽核生成的资料。
2.会计用品
(1)手工会计核算用品。包括会计计算工具(如算盘、计算器及各类自制计算工具)、会计证账表保管及装订用具(如票夹、回形针等针具、裁纸刀、订书机、起钉器、打孔机、装订机、锥子、会计档案用品、凭证柜等)、会计书写工具(财会专用笔等)、工作印鉴(含科目章、印泥)等。
(2)电算会计用品。包括电算会计的硬件用品和软件(如曾用于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电脑、打印设备及耗材、外购或自行开发的会计软件)等。
3.与会计工作相关的实物。
(1)货币。包括全国流通或仅限于一定区域流通的各类纸质、非纸质货币,以及实质充当货币基本功能的一般等价物。
(2)实物称量工具。包括对实物重量等称量的工具,如:杆秤、戥子、台秤、弹簧秤、电子秤,升、斗等,以及民族地区的特色称量工具。
(3)财产保管用品。包括各类保险箱、保险柜,以及各类加密装置及设置。
4.与民族经济生活或民族理财观有关的实物。如民间供奉的各类材质的文财神、武财神等其他具有图腾意义的实物。
5.(少数民族)财会工作者的文学、书法、美术等文艺作品以及其他人员反映财会工作的文艺作品。
6.(少数民族)财会工作者曾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奖章、奖杯、奖牌等实物资料。
7.(少数民族)财会工作者或聚居区曾使用过的其他财会工作实物。主要包括与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历史密切的特色资料,如载有各民族早期或有特色的原始计量记录符号、数字、文字的实物或计量器具,民间契约、税票,各商邦、票号等组织经济业务的核算资料及用品等。
(三)研究报告成果
研究报告成果指经调研后根据调研情况由调研人或团队原创撰写的书面调研报告,报告中可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及录像,其中图片、录音或录像具体包括:
1.记录调研过程的照片、录音、录像;
2.调研中查找到的与中国少数民族财会工作历史(或文艺作品)有关的一手图片、录音、录像;
3.调研中对上述各类征集展品的照片、录像,对中国少数民族财会工作者的工作环境、工作过程的记录以及与中国少数民族财会工作者或财会工作、文艺作品有关的其他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访谈记录
访谈记录,是指找寻与中国少数民族财会历史相关的人物,对其采用人物访谈形式进行相关信息的了解和收集,并将访谈过程形成文字、录音、录像的记录。访谈记录具体内容应包括:
1.被访谈对象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照片,经历简介;
2.访谈时间。包括日期、访谈起止期间;
3.访谈地点;
4.访谈目的及提纲;
5.访谈方式。包括当面访谈,视频访谈,电话访谈等;
6.访谈过程记录(以问答形式),包括文字、录音、录像;
7.访谈心得总结。
六、激励政策
博物馆将组织人员对所征集的文字资料、实物、个人或团队研究报告成果、访谈记录等进行整理、鉴定,对达到标准的学生予以表彰和资金奖励。具体细则如下:
(一)对于提供文字资料或实物的个人或团队
1.通报表扬。
2.优先选聘为博物馆讲解员。
3.所提供展品入选博物馆长期收藏的,颁发荣誉证书。展品介绍中将以“展品来源”的形式注明提供者信息(自愿选择),并可获得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认定。
4.受邀出席博物馆活动。
(二)对于提供研究报告成果获访谈记录的个人或团队
1.在所有提交报告成果或访谈记录中,按占提交数量30%的比例评选“优秀调研成果”,并给予每份调研成果撰写人800元奖励。
2.为优秀调研报告提供公开发表机会(通过结集出版等形式)。
3.可获得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认定。
七、其他事项
(一)计划参与本次调研的同学,有任何疑问可加入“博物馆调研交流群”:530324856,群中将会发布介绍信、调研后实物收集时间等调研相关事项通知或信息。
(二)调研中需要携带调研介绍信、学生证和身份证以供相关单位查阅;
(三)如在征集过程中获取实物需资金支持,应事先将实物信息(基本介绍、图片等)收集后联系博物馆联络员(附后)再做定夺;
(四)文字资料和实物提交形式,原件与复制件均可(鼓励原件),每件实物须同时提供文字说明材料。包括来源(收藏者、出土地或发现地)、所揭示的内容,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如收集过程)等,鼓励同时提交对展品的研究成果。
(五)调研成果中包含的图片、录音、录像都应标注相关信息说明。
(六)调研结束相关资料、报告的提交:纸质文字资料和实物资料等待博物馆QQ群内部通知;电子版调研报告和访谈记录等相关电子资料:于10月15日下午17:00以前发送至邮箱:CHAMEM@163.COM,标题注明“2017国庆调研——姓名+学号+学院”。
附:博物馆联络员
徐缤鹤(会计学院),电话:15559860362,QQ:339662935
吕祎茜(中华职业学院),电话:15877947519,QQ:1106983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