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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大益奖学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09
 
各学院:
根据《大益奖学金协议》相关要求,为做好2012-2013学年大益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二、三、四年级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奖励标准:2000/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习刻苦。
2、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参与公益活动,且表现突出。
3、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4、参评学生考评学年获得教学计划内所规定的应修学分,评奖学年内无补考、重修,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10%
5、同等条件下,评奖年度内获得校级及其以上表彰或取得某方面突出成绩者,家庭经济困难者,通过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专业类文章者,优先考虑。
四、名额见附件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1、个人申请,班级组织评选。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均可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步筛选,推荐出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报学院初审。
2、学院初审。各学院按照奖学金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的要求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获得奖学金的候选人名单并予以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组织被推荐的学生填写《大益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汇总后由学院报学生处。 
3、学生处将各学院申请材料汇总后上报“大益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4、大益爱心基金会依据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最终获奖学
生名单进行批复并发放奖金。
六、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31031日前将评选结果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此通知
 
附件:大益奖学金”申请表
 
                           
 
                         2013年10月9
 
 
 
 
 
 
           大学“大益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