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安全工作提示
文章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8-11-20
学生公寓安全工作提示
一、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管制刀具带入学生公寓(宿舍)。
二、严禁在公寓(宿舍)内私拉电线、乱接电源,使用电炉、热水器、电热毯、电烫发等违规电器。
三、严禁在公寓(宿舍)内乱扔烟头、焚烧纸物、点蜡烛、煮饭、燃放鞭炮。
四、严禁在公寓(宿舍)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从事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
五、严禁带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公寓(宿舍)。
六、严禁在宿舍攀爬窗户、围栏、向窗外扔杂物。
七、严禁在宿舍内从事广告宣传、商品销售活动。
八、严禁擅自留客住宿。
九、严禁故意损坏学生公寓(宿舍)公物。
十、不准在宿舍楼内饲养猫狗兔等宠物。
十一、不准私自调换宿舍,未经批准不准进入异性公寓(宿舍)。
十二、不准转借私配钥匙,私自更换门锁。
十三、不准出租床位。
十四、不准在宿舍楼内乱扔垃圾。
十五、不准散布传播不健康书籍物品。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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