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送作品参加爱我中华心系国防师生书画大赛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爱我中华心系国防师生书画大赛的通知》(云教函〔2014〕554号),为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经学校党委武装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选送我校师生创作的书画优秀作品参加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爱我中华、心系国防。
二、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教师。
三、参赛作品要求
书画作品要以创新的理念、精妙的构思和爱国主义的基调,弘扬爱国主义、实现中国梦的精神,体现大赛主题内涵。具体要求如下:
(一)作品内容
应紧扣活动主题,贴近学生生活,立意鲜明,积极向上。书法作品以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推广使用的宣传用语100条(见附件1)为主进行编写和创作。
(二)作品形式
1.书法作品:尺幅不大于四尺整张宣纸,不小于四尺三开宣纸(不收横幅);书体不限,草、篆须另附释文;篆刻作品不少于8方,附边款2至4方。硬笔书法作品尺寸以A4为主。
2.美术作品:国画(工笔、写意、扇面等形式不限)作品尺幅不大于四尺整张宣纸,不小于四尺三开宣纸;其他有爱国主义特色的绘画作品(版画、农民画等)尺幅不大于对开纸(不收横幅)。
3.每位作者各门类限报1件作品,填写《爱我中华心系国防师生书画作品报送表》(附件2),并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学校及单位(班级)、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作品无须装裱。
4.作品应为本人创作,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任何法律纠纷,由投稿人承担。
5.参赛作品恕不退还。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学生、教师两个组别,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由大赛组委会评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认真通知本单位师生,积极踊跃创作作品参加大赛。
(二)大赛投稿截止时间为
附件:1. 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已推广使用的宣传用语
2.爱我中华心系国防师生书画作品报送表
党委武装部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