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联系我们

办事指南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办事指南» 工作职责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各科室工作职责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0

思想政治教育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辅导员队伍、班主任队伍管理办法、考核办法;

(二)负责辅导员选拔、招聘、管理,维护好辅导员信息系统;

(三)组织开展辅导员职业能力培训、工作交流、素质能力竞赛、辅导员沙龙、优秀论文评选、先进典型树立及表彰等活动;

(四)培育建设和管理辅导员工作室,组织创建申报辅导员精品项目和科研项目,带动辅导员队伍职业能力提升;

(五)常态化开展辅导员队伍、班主任队伍工作查访,动态了解掌握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现状、特点及问题;

(六)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指导学院做好班主任队伍管理、考核、培训等工作;

(七)负责教育部易班网建设推广,制定与实施“云财﹒易班”建设方案,指导学校各学生培养单位开展院级层面易班建设工作,组织各单位负责易班工作的辅导员开展易班建设培训;

(八)做好“云财﹒易班”校级层面每年新生数据导入和认证、班级群创建、话题发布、轻应用创建、优课等建设工作,确保易班活跃度,做好省级易班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建设“云财﹒易班”学生工作站,带领和指导易班工作站学生开展迎新、“一月一主题”“网薪兑换”等易班校园文化活动;做好 “云财﹒易班”“云财学工”新媒体后台维护、年度认证审核、网络舆情监控、学生及学院数据维护等工作;

(九)负责学生工作系统中政工队伍建设模块、辅导员考核模块、辅导员日志模块建设;

(十)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学习发展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总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二)负责组织学生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负责主题班会的总体安排和督促落实;

(三)负责学生思政先进典型的培育、挖掘、塑造和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培育良好学风;

(四)负责调查分析和研究学生的思想特点和思想动态,为相关工作提供依据;

(五)负责组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和途径;

(六)负责各类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审定和表彰工作;

(七)负责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筹备及禁毒防艾有关工作;

(八)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计划,制定和完善学生事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学生行为教育与管理工作,调查核实学生违纪事实,教育、处理违纪学生及受理学生申诉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学生校纪校规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四)负责调查分析和研究影响学生稳定的因素,有针对性提出对策建议,制定处置不稳定事件的工作预案;负责预防处理影响学生安全稳定的各类突发事件;

(五)负责协调新生入学报到和学习生活管理等其他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负责学生相关奖学金的评审、发放等管理工作;

(七)负责推进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学生事务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八)协同学校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国防教育科工作职责

(一)统筹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制定国防教育工作计划,及时落实、检查;

(二)组织开展征兵动员、宣传工作;

(三)指导学生进行应征入伍报名工作,为学生应征入伍提供政策、体检、政审等相关内容的咨询服务;

(四)配合兵役机关开展征兵体检和政审工作;

(五)组织开展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

(六)负责组织力量建设、完善《军事理论课》课程,完成教学组织和课程管理;

(七)负责威尼斯欢乐娱人城v3676大学生国防后备连建设、指导;

(八)做好学生兵役登记检查及指导工作;

(九)做好退役复学学生服务、咨询工作。


学生资助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落实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和政策执行,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做好国家资助系统的本科学生信息填报、数据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信息录入和数据维护;

(四)负责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相关奖助学金的评审和材料审核;

(五)负责全校勤工助学等专项拨款的预算工作;提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监督资助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多渠道筹措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费;

(六)负责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以及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办理国家、社会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开展资助政策和大学生诚信教育宣传;

(八)指导、监督、检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督促学院落实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和措施;

(九)负责“学工系统”资助业务的线上开展工作,包括学生基础数据维护、奖助学金评审、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招聘和酬金发放、学生医保线上购买申请工作;

(十)负责大学生医疗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的购买和理赔业务工作;

(十一)负责各种资助政策的咨询、解答;

(十二)负责向教育厅和学校上报各类统计数据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学生公寓(宿舍)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生公寓(宿舍)全面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拟定、修订学生公寓(宿舍)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制度建设;

(二)以安全稳定为核心,做好学生公寓(宿舍)安全检查、卫生检查、消防隐患排查、住宿纪律检查等学生公寓(宿舍)管理服务工作,制定学生公寓(宿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负责学生公寓(宿舍)床位资源的统计、分配、调整与管理,做好学生进校入住及离校退宿相关手续的办理;

(四)负责学生公寓(宿舍)内公用设施、设备、校产、校具等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及维护工作,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和集中修缮及零星维修项目申报,并协助做好修缮、整改、验收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公寓(宿舍)文化建设活动,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

(六)负责了解和反馈住宿学生思想动态,协助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工作;

(七)加强公寓职工队伍建设,负责职工的聘用、业务培训、考核、奖惩等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八)执行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公寓管理经费的计划、使用和管理,定期对运行经费进行全面分析;

(九)负责学生公寓(宿舍)水电使用与核算管理,按标准对超出额定的水电用量收取费用并上交学校,做好节水、节电宣传,杜绝浪费现象;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心理教育与咨询中心工作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为重点,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深化心理教育与咨询服务工作,优化我校学生的心理品质,促进我校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制度建设、设施建设、课程建设、工作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建设,合理使用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

(三)构建“学校-学院-班级-宿舍/个人”四级工作体系,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加强对学生心理动态的了解,推动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工作干部参与学生心理教育及危机预防工作;

(五)为在校学生提供常态化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工作,加强与医院、精神卫生中心等专业机构的共建合作,促进学生寻求专业帮助正视和解决不同程度的心理健康问题;

(六)逐步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相互补充的课程体系建设的完善和规范,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

(七)培养学生社团、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健康氛围,陶冶学生高尚的情操,增强学生相互关心与支持的意识;

(八)充分利用校园网、官方新媒体平台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及知识的宣传;

(九)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各职能部门工作。



综合科工作职责

(一)根据处(部)内工作安排,处理有关综合性事务,做好对内对外有关工作的综合协调;

(二)负责处(部)内领导工作安排的沟通、协调及内外联系;

(三)协调、督办本部门的内部工作,做好对外的联络与信息沟通工作;

(四)负责处(部)日常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工作,做好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的起草、上报等工作;

(五)负责处(部)文件、资料的管理、归档、移交工作;

(六)做好处(部)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会议材料的整理、归档,完成会议纪要的编写,做好保密工作;

(七)做好处(部)的印章的保管、使用工作;

(八)负责处(部)办公区域的安全工作、设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处(部)值班安排、考勤汇总、绩效审核报送等工作;

(十)负责处(部)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电话费用的缴纳,及相关费用的报销等工作,负责处(部)下年度财务预算的汇总、上报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修订处(部)内职工队伍建设有关制度并执行落实,做好办公室日常事务的处理;

(十二)做好处(部)对外宣传及报刊资料的订阅、整理;

(十三)做好处(部)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负责督办各科室的网页设计及维护;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