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自立奖学金工作通知》及相关评选办法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认真组织评选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各班级初审、学院奖助学金评议小组评议评选,评选出综合自立一等奖学金46名,综合自立二等奖学金55名,综合自立三等奖学金59名,单项自立奖学金62名。现将会计学院2022年自立奖学金初评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5天:2022年10月25日-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上交至会计学院学生管理科(逸夫楼801)。
注意:该名单仅为学院初评名单,最终评选结果以学校公示为准。
会计学院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