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2023年度研究生专业实习实践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13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的相关工作安排及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相关规定,结合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现将2023年度研究生专业实习实践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习要求

全体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读期间完成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专业实习实践工作,其中专业硕士研究生需在读期间完成至少6个月相关工作岗位的专业实习实践工作,该6个月可以是在同一单位的连续性实习,也可以是在不同单位的间断性实习累计;学术硕士实习实践的时间没有要求,但一般不少于1个月,学术硕士实习形式可以为研究岗位、专题调研或专业性社会实践等。

二、实习备案制

现有学院的实习工作分为两种方式,一为通过学院层面开发的实习实践基地统一组织安排的实习,二为通过导师、亲属或学生本人联系的实习实践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第一种方式由具体负责基地对接的老师进行统一备案,第二种应由学生在确定实习单位10个工作日内填写备案表(个人、班主任和导师意见可手工电子签名)发送PDF文件至邮箱108588654@qq.com,或者纸质版交逸夫楼808办公室曾军老师处。

三、实习基地建设与校内外导师结对联合指导工作

从2023年开始,学院鼓励全体硕士生导师充分利用个人的社会资源,积极开展校企洽谈和协商合作,实现每位导师负责联系建立并维护1家实习实践基地(协同创新中心),从而为本院研究生的实习实践工作提供平台支持。在此基础上,为加强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的沟通和联系,鼓励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建立“一对一”的结对联合指导方式,从而有利于提升校外导师的指导工作参与度。如结对联合指导的校外导师为新增导师,则需填写《硕士研究生职业导师聘用审批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材料至学院808办公室。学院专硕中心负责实习基地的统筹管理,并全力配合和辅助全体导师完成相关基地建设与结对联合指导工作,实现研究生实习实践的规范化运作。根据《会计学院研究生教育激励性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实习基地建设和联系以及校内外导师结对联合指导工作均纳入该激励性绩效管理范畴。

2021级研究生实习实践考核工作的安排另行通知,实习基地的报批程序与相关资料请与曾军老师联系,其他未尽事宜也可及时咨询。联系电话:0871-65192306、15812130629。




威尼斯欢乐娱人城v3676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备案表.docx
硕士研究生职业导师聘用审批表.docx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