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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国学生赴国(境)外学习和外籍学生 来我校学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7
 校属各学院(所)、部门:

针对极少数学院未经报备和办理学校规定的相关手续就组织选派我校中国学生出国(境)学习,或未经报备就接收外籍学生来我校学习且逾期未办理或未办理完国家规定的涉外手续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中国学生赴国(境)外学习和外籍学生赴我校学习的统一管理,请你院(所)、部门在组织开展中国学生赴国(境)外学习或接收外籍学生来我校学习时认真执行报备制度,即:在项目确定并正式派出或接受学生前,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国际学生教育管理中心报备,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中国学生赴国(境)外学习报备内容包括:举办项目的学院(所,部门)、项目名称、国别、合作学校或机构名称、合作内容、项目运行起止年月、参加项目学生人数、带队教师姓名、签证类别、学生在国(境)外的安全保障措施等相关信息和数据。报备工作在学生派出前两周内完成。

外籍学生来我校学习报备内容包括:举办项目的学院(所,部门)、项目名称、国别、合作学校或机构名称、合作内容、项目运行起止年月、参加项目的外籍学生人数、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特别提醒:1.我国法律规定:“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所以,凡接收、接待外籍学生来我校交流学习的学院(所、部门),只要该外籍学生未被安排在校外酒店、旅馆住宿,都须按规定持该外籍学生护照到住宿地辖区派出所进行住宿登记;2.外籍学生在入境中国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校纪校规。

希望各学院(所)、部门按要求开展好相关宣传教育工作。

特此通知。

  

 

                            国际学生教育管理中心

                               ○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