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际学生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8
国际语言文化学院、国际工商学院、曼谷商学院、商学院:
根据《云南省学位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和代写行为的通知》(云学位办〔2018〕1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对我校国际学生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专项检查工作。请你院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云南省学位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和代写行为的通知》(云学位办〔2018〕13号文件)(见附件)的各项要求。
二、认真组织开展对本院管理的已毕业和延迟毕业国际学生的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并将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和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9月5日17:00前报国际学生教育管理中心。
三、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国际学生的学位论文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教育宣传和监督检查,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特此通知。
国际学生教育管理中心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云南省学位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和代写行为的通知》(云学位办〔2018〕13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