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2023-04-03校属各单位:
为加快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培养高校高层次国际化人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3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要求,学校将开展该项目的校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组织申报的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是以项目制形式先申请立项,在此基础上进行人员选派。所申报的项目应紧密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和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总目标,支持云南省经济建设急需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项目的选派人员须符合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条件要求。
(二)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2023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2023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附件2),结合本单位的发展实际和学科建设需求,严把材料审查关,将本单位符合要求的项目推荐报送。
(三)拟申报该项目的单位,须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1 |
单位推荐意见 |
纸质签章版1/电子版1 |
2 |
《2023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书》(附件3) |
纸质版1/电子版1 |
3 |
申报项目所依托的政策文件 |
纸质版6/电子版1 |
4 |
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 |
纸质版6/电子版1 |
5 |
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证明材料 |
纸质版6/电子版1 |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推选工作,于2023年4月28日前,将完整的申请纸质资料报送至对外合作交流处、电子资料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江老师 对外合作交流处(致远楼305室)
联系电话:0871-65125349
联系邮箱:gjjms@ynufe.edu.cn
对外合作交流处
2023年4月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3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实施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