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文件
云办通〔2015〕38号
各州、市党委和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省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驻滇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云发〔2015〕14号)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省扶贫攻坚“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定点挂钩扶贫工作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组织各级机关、单位,各级领导、干部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到村到户精准扶贫,为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定点挂钩扶贫工作长效机制
实行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四级干部整 体联动,建立健全全省扶贫攻坚“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定点挂钩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以下简称“挂包帮”)。通过四级联动,组织40万干部职工挂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93个贫困县(含重点县和片区县),包476个建档立卡贫困乡(镇)、427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帮扶194.5 万贫困户、574万贫困人口,确保每一个贫困县都有领导挂联,每一个贫困乡(镇)、贫困村都有领导和部门、单位挂包,每一个贫困村都有驻村扶贫工作队,每一户贫困户都有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坚决打臝扶贫开发攻坚战。
(一)领导挂点。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挂联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省级领导各挂联1个贫困县,在所挂联贫困县中挂包1个贫困乡(镇)、1个贫困村,结对帮扶不少于2户贫困户;州(市)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各挂联1个贫困县,挂包1个贫困乡(镇)、1个贫困村,结对帮扶不少于2户贫困户;省、州(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及中央驻滇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部门本单位挂联县内,挂包1个贫困乡(镇)、1个贫困村,结对帮扶不少于2户贫困户;县(市、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各挂包1个贫困乡(镇)、1个贫困村,结对帮扶不少于2户贫困户。
(二)部门包村。结合领导挂联点,省、州(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及中央驻滇单位各挂包1个贫困乡(镇)、不少于1个贫困村。县(市、区)部门各挂包1个贫困村,确保对贫困村的挂包全覆盖。
(三)干部帮户。省、州(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及中央驻滇单位的干部职工,要在本部门本单位所挂包的村内确定帮扶对象,采取“一帮一” “一帮几” “几帮一”或“支部帮”等形式,结对帮扶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确保对贫困户的帮扶全覆盖。
(四)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在贫困村整合包村部门、单位及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帮户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等力量,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派任村支部第一书记,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扶贫工作队,都有第一书记,每户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措施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加大驻村人员选派力度,充实工作力量。驻村扶贫工作队由县委组织部、县扶贫部门和所在乡(镇)党委负责日常管理。
二、扎实开展“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
在建立“挂包帮”长效机制基础上,全省统一组织开展“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以下筒称“转走访”)。
(一)参加“转走访”的干部。省、州(市)、县(市、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省、州(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及中央驻滇单位领导干部职工,村干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村支部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等。
(二)“转走访”的对象。对476个建档立卡贫困乡 (镇)、427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194.5万贫困户、574万贫困人口,实现走访全覆盖。
(三)“转走访”的主要任务
1、进村入户开展调查。各级干部要深入挂钩点,走访贫困村贫困户,认真填写《云南省贫困村访谈问卷》和《云南省贫困户访谈问卷》,做好走访记录,掌握贫困状况。
2、完善建档立卡资料。认真核对贫困村贫困户信息,全面摸清贫困村贫困户基本情况,准确掌握导致贫困的原因和实际需要,细化完善建档立卡资料和精准扶贫信息动态管理。
3、宣传扶贫相关政策。广泛宣传各级支农惠农和扶贫开发政策,引导贫困群众转变观念,摆脱意识贫困和思路贫困,克服“等靠要”思想,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4、研究制定帮扶措施。根据走访了解的情况,协同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发展计划。同时,各包村部门、单位要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到村到户帮扶方案,落实各项帮扶措施,推动帮扶项目落地。要跟踪了解挂包点帮扶项目实施情况和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变化情况,调整完善帮扶措施,研究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确保帮扶工作见实效。
5、收集村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广泛开展民情恳谈,接待群众来访,听取群众意见,记录民情日记,撰写民情报告,了解所包村发展状况,发现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加强教育疏导,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帮助化解矛盾纠纷,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
6、推动基层组织建设。指导贫困地区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加大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力度,选优配强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培养壮大党员致富带头人队伍,帮助整顿软弱渙散基层党组织,加大乡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把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认真组织及时实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一)时间安排。从2015年开始全面组织开展“挂包帮”和“转走访”工作,2015年8月底前完成“挂包帮”组织到位工作,10月底以前完成第一轮“转走访”任务,以后每年不少于1次回访,并形成制度。
(二)确定挂包点和联系户。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分别建立“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省级领导、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央驻滇单位的挂联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与挂联县(市、区)联系对接,共同协商确定挂包乡(镇)、挂包村,落实帮扶户。93个贫困县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乡 (镇)、贫困村、贫困户,由州(市)统筹安排挂包领导和挂包部门、单位及帮扶责任人。各县(市、区)、乡(镇)、村要主动与挂包的领导和部门、单位沟通联系,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省级领导、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央驻滇单位的 “挂包帮”对象名单,由各县(市、区)于2015年8月31 日前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省扶贫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挂包帮”对象名单由州(市)汇总后,于2015年8月 31日前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省扶贫办备案。
(三)领导带头开展“转走访”。省级领导要率先带头深入挂包村,进村入户开展遍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和干部职工要抽出时间和精力,深入挂包村入户走访,面对面了解情况。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2015年8月启动“转走访”工作,2015年10月底前完成第一轮走访,并将走访工作情况报同级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细化遍访操作办法。省扶贫办要制定具体的遍访贫困村、贫困户操作办法,明确遍访工作方式、流程、纪律,运用好遍访成果,完善扶贫数据库。遍访中收集到的情况和问题,由县(市、区)收集汇总并逐级报送上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强化工作考核。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于每年12月底前将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总结报同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单位和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切实加强对“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合力推进,坚决防止走过场和流于形式。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既要研究部署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相关工作,又要亲自抓点示范。省委、省政府建立“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委农办,负责日常工作。省委农办要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安排省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中央驻滇单位挂钩联系县(市、区),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相关任务。省委办公厅负责协调好省级领导的相关工作。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要根据部门职责,统筹推进省直部门、单位和中央驻滇单位、大专院校、省属国有企业相关工作。各州(市)、县(市、区)要建立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本地区“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要把“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加强督促检查,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开展经常性督查指导。对“挂空名”不开展工作,或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 通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级领导干部在“挂包帮” “转走访”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轻车简从,真心扶贫,不得增加基层和贫困户负担,自觉维护党委、政府和干部形象。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区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重要意义、措施办法、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挖掘提炼和总结推广,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20日